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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加强2025年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6/05 15:01:06点击数:

各实习队指导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暑期实习管理工作,巩固学生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学生创新思维,保障暑期实习教学稳定有序开展,现将我院2025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讨计划,提交实习方案

各实习指导老师需集体研讨,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方案,安排落实暑期实习任务。请各实习队指导老师于2025年6月15日(第16周周日)前,在“教务网—实习计划”板块提交本实习队详细的实习计划等。

二、高度重视,保障实习安全

(一)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实习内容和地点进行暑期实习。

(二)各实习队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将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等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训活动。由每一位学生在“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上签字,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

(三)指导老师必须全过程指导实习,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

(四)实习期间,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实习队。学生确有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交由实习指导老师留存。

三、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实习质量

(一)各实习队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工作,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

(二)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日志”由学院通知班长以班为单位在实习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班级同学。

(三)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并及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四)实习指导老师需在实习队解散前收齐学生实习日志及报告,及时批阅,并在实习结束1周内完成学生实习成绩提交;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进行评定。

(五)学院将成立实践教学检查组,对本学院暑期实习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实习结束后,学院将按照《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对每个实习队进行质量评价。

(六)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应尽快收集并整理全部材料,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实习归档材料包括:成绩单、实习队工作计划、实习队工作总结、实习现场照片、经费使用清单、学生实习日志及报告等,有意愿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队伍需同时提交实习相关成果材料。

(七)各实习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妥善使用实习经费,实习材料提交学院教务审核归档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实习经费报销工作。

四、实习替代相关规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因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校队集训或国际工程实践项目等因素不能参加实习的,由本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认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支持毕业要求达成的,可办理实习替代,并报教务处备案。其成绩由指导教师或项目领队评定。”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院对于已获批准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详见附件5)或参加由学校批准认可的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且相关学科竞赛集训活动或创业活动与实习时间安排确有冲突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允许学生申请实习替代。

(一)暑期实习替代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类别

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

1

竞赛类

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申请表(竞赛类)(见附件6),一式两份;

2. 竞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竞赛集训队入选证明、竞赛等级证明、竞赛或集训计划等,其中竞赛集训计划需明确时间地点;

3. 学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8);

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复印件(此项于实习替代获批后提交);

5.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竞赛类)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0)。

2

非竞赛类

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申请表(非竞赛类)(见附件7),一式两份;

2. 申请替代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参加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开展时间、日程/课程安排等;

3. 学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8);

4. 家长同意外出安全承诺书(见附件9);

5.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复印件(此项于实习替代获批后提交);

6.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非竞赛类)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1)。

(二)暑期实习替代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2025年6月6日-6月10日)

(1)竞赛替代类: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申请表(竞赛类)》(见附件6),对照“(一)暑期实习替代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在申请时间内,学生将附件6填写完毕并在竞赛指导老师、辅导员与实习指导老师意见签署完毕后,与其他要件一并交至各自辅导员处(电子版+纸质版),截止时间6月10日17:00。

(2)非竞赛替代类: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申请表(非竞赛类)》(见附件7),对照“(一)暑期实习替代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在申请时间内,学生将附件7填写完毕并在班导师、辅导员与实习指导老师意见签署完毕后与其他要件一并交至各自辅导员处(电子版+纸质版),截止时间6月10日17:00。请注意:若为以个人形式参加的竞赛,申请人独立填写附件7和附件11;若为以团队形式参加的竞赛,团队中本学院学生统一填写一份附件7、每位团队成员单独填写附件11,以团队为单位提交材料。

注:请同学们务必按时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不接受新的申请或材料更新。

2、辅导员整理资料阶段(2025年6月11日-12日)

学院辅导员收齐、整理好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竞赛类)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实习替代(非竞赛类)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1),将所有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要件电子版、纸质版,连同两个类型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X1405胡老师),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7:00。

3、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阶段(6月13日-6月22日)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教授、竞赛指导老师代表、实习带队老师组成;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暑期实习替代项目申请表和要件进行审核,做出是否符合替代条件、如何替代的判定,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4、学院公示阶段(6月23日-6月27日)

学院在官网公示审批结果。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生方可按照要求外出参加暑期实习替代项目。

特别提醒,实习替代审批表在学院审核通过之前学生必须按实习队要求参加实习活动(含实习动员会等),学生未参加实习活动造成实习不合格,后果自负。

(三)暑期实习替代项目有关说明

1、暑期实习替代项目须与学校实习内容相契合。

2、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替代实习的实习效果,给予学分认定。对申请替代的同学未按照实习计划完成的,不予学分认定。

3、对于获批竞赛实习替代的学生,必须完成以下相关工作,方可进行实习成绩认定:

(1)参加学科竞赛期间,在竞赛老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实习日志并由竞赛老师签字,同时结合学科竞赛工作,完成实习报告(附件3),报告由科创活动指导教师评分并签字确认。

(2)在学科竞赛结束后,学生需及时将实习报告、实习日志,连同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学科竞赛活动照片提交给实习带指导老师进行评分和资料存档。

(3)如果在实习课程指导教师统一录入实习成绩前,确因竞赛未结束等原因未收到学生提交的实习成绩认定相关材料,则实习课程指导老师将该生实习课程成绩暂按“0分,缺考”录入。待竞赛结束后,需由学生将实习成绩认定相关材料提交至实习课程指导教师处备案,并按照成绩更改流程办理实习成绩登记。

4、所有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可靠,完整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和材料缺失,不予审批。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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