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5级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评定规则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各部分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评价实施程序
本次评价采取线下申报、分级评审模式,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9月8日—9月10日)
1.学生对照《办法》(见附件1)及《实施细则》(见附件2),填写《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3),梳理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签署导师审核意见。
3.学生将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班长处。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评审阶段(9月11日—9月16日)
1.学院组织学科(领域)内导师代表、相关专家对所提交的学术(实践)成果进行认定和评议,并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
2.班级(科研团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美劳素养进行综合评议,并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17日—9月22日)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确定综测等级,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中明确认定意见,并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材料报送与校级备案阶段(9月23日)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报送材料清单
个人将《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填写完毕,导师签字确认后,将《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版、电子版分类整理并发送给班长。班长主持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意见。
请班长于9月16日17:00前将《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见附件4)及证明材料分类后纸质版提交至X1405B;电子版个人以“姓名-学号-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例:张三-2025xxxx-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命名,班级以“班级名称-综合素质评价(例:集成电路硕士班-综合素质评价)”提交至davids@swjtu.edu.cn。
五、工作相关要求
分层严格审核登记表、佐证材料,确保签字、信息、证明材料完整规范,杜绝错填、成果夸大虚报等问题。所有材料仅限于参评学年内取得的成果。
六、专项工作联系人
李老师 028-66368197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6年9月8日